记者昨日从市交警部门获悉,从3 月15 日起,驾驶证在一个违法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 分及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并欲在我市交警部门参加满分复考的,除参加现场教育学习外,还应接受8 小时(2天,4 课时)或16 小时(4天,8 课时)的网络教育学习。当事人完成现场学习教育和网络学习教育后方能预约满分复考业务。
根据相关要求,为期7天的满分学习教育分为现场学习和网络学习两部分。其中,A、B 类准驾车型及获取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现场学习教育时间为5天(10课时,一个课时为2小时,下同),C 类及以下准驾车型现场学习教育时间为3天(6课时)。
为方便机动车驾驶人参加规定时间的学习教育,3月15日起,驾驶人在参加规定的现场学习教育后,剩余时间可通过网络学习教育方式进行。其中,A、B 类准驾车型及获取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网络学习教育时间为8 小时(4课时),C 类及以下准驾车型网络学习教育时间为16小时(8课时)。
据介绍,网络教育需通过“全民交警警民互动”微信平台进行,主要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及相关知识学习,播放授课视频、交通事故警示片、交通安全宣传片及驾驶人答题测试等。
需要接受网络学习的当事人在收到违法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出的《交通安全学习、(补)考试通知书》,并欲在我市交警进行科目一复考的,需在15日内到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江考场内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队教学楼办证厅预约学习,并在90天内完成所有学习,否则,之前的学习时间全部作废,并需重新预约学习。
网络学习教育的内容包括“试题学习”、视频学习两部分。
当事人可选择自己喜欢的内容和时间进行学习(每天不能超过4小时,即2 个课时),学习累计时间C 类及以下驾驶证为14小时 (7个课时),A、B 类准驾车型及获取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为6小时(3 个课时)。上述“试题学习”、“视频学习”的具体内容交警部门将择时更新。
在进行网络学习教育时,系统将自动记录、计算所学时间,但每次最少不能少于5分钟,否则无法保存学习时间记录。如在学习过程中需中途需要离开,或者学习完某一类别的内容后,可在点击“保存”后退出,然后按前述程序继续学习。学时完成后当事人需到中山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员考核场 (交警支队长江考场)办证大厅打印相关学满通知书,再预约复考。
内容包括两部分
●“试题学习”
包括A 卷和B卷,均为必学内容,每卷均设试题100条,完成后自动认定为一个小时,共2小时(一个课时)。
●“视频学习”
包括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警示录、拒绝危险驾驶行为、交通事故实录、交通安全宣传微视频四大类,每一大类中有不同内容和时间的多个视频,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警示录包括高速公路安全行车话你知、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警示录等8 个视频;交通事故实录包括2010年至2016年中山市重大交通事故实录、交通视角等21个视频。
交警部门提醒
当事人只有在完成现场学习和网络学习的全部课时后,才能接受预约满分复考业务。但上述规定实施前已经参加完或者正在参加现场学习的,无需再接受网络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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