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9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下发通知,决定2017年继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的发展目标,2017年,在全国培育一批能够发挥典型带动作用的示范县,电子商务在便利农民生产生活、助力扶贫攻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示范地区电商服务站点行政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覆盖率均达到50%左右,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电商培训人数3000人次以上。西藏、青海、新疆、内蒙古等省(区)受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可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目标。
通知表示,鼓励各地优先采取股权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支持方式,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重点支持以下方向:(一)聚焦农村产品上行。(二)支持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建设改造。(三)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四)示范县要充分利用县域内现有各类产业园区、闲置厂房与商业化电商平台,最大限度利用社会化资源,避免盲目建设电商产业园区和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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