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朴玲)日前,在“红盾春雷2018”执法行动中,汶川县工质食药监局认真开展网络巡查工作,在水磨镇查处了一起经营户利用网络进行虚假宣传,责令其经营户立即停止发布虚假信息,并处罚没款0.07万元。
在对网络经营户巡查工作中,该县工质食药监局发现水磨一经营户,利用网络进行虚假宣传,经调查询问,该经营者承认因经营状况不好,为了增加销售量和节约成本,在网站上宣传的纯天然无污染的“牦牛肉干”实际上是从成都某食品公司进货的牛肉干,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人员依法对该经营户进行立案调查,极大的震慑了辖区内违法违规经营商户。
据了解,为净化市场环境,规范竞争秩序,助推全县经济发展,为消费者创造一个“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该县工质食药监局按照“红盾春雷2018”行动要求,一是强化主体审查,认真排查涉及网络广告宣传及建有网站的市场经营主体,严格审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二是强化网络巡查,以已建立的经济户口为基础,对辖区主体网络交易信息开展动态式巡查;三是强化网络维权,针对网络交易市场众多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售后服务缺失等情状,实施“以网管网”,开展动态网络监控。同时,充分利用投诉受理渠道,及时处理网购投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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