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银川7月26日电(记者杨稳玺)为增强残疾人的法治获得感,宁夏回族自治区将于年内构建覆盖全区的残疾人法律援助网络,做到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残疾人应援尽援,并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建档率达到100%,使全区广大残疾人都能获得便捷、精准、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据自治区司法厅介绍,宁夏将依托各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或市、县(区)残联信访室设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机构——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统一名称和标识,配备轮椅、放大镜、写字板等残疾人辅助器具,并具有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卫生间等设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定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流程、辅助器具管理和法律援助档案管理等制度,公开明示服务电话。
为进一步确保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发挥作用,宁夏要求各市、县级残联制作残疾人法律援助联系卡,联系卡上标明“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法律援助站地址和联系方式、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等,并配置法律法规知识读物、宣传品等,让残疾人遇到法律问题能及时通过各种途径寻求帮助。同时规定,市、县级法律援助中心配备兼职律师1-2名,负责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明确负责人1名;由残联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做好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对接,协助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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